为优化医学伦理审查工作机制,更好地发挥伦理委员会的监督和审查职能,切实保护研究参与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教育部、科技部、国家中医药局联合发布的《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国卫科教发〔2023〕4号)等法规政策要求,结合我院医学伦理委员会换届工作安排,现面向医院内部及院外公开招募医学伦理委员会委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人数及专业构成
本次拟招募委员15名,我院将兼顾性别比例、专业均衡性和外单位委员比例进行遴选和任命。具体类别及人数如下:
|
委员类别 |
拟招募人数 |
说明 |
|
院内医药专业委员 |
7 |
医学、药学、护理、医学检验等专业背景 |
|
院内非医药专业委员 |
3 |
管理学、心理学、法学、伦理学、社会学、心理学等专业背景 |
|
院外非医药专业委员 |
4 |
管理学、心理学、法学、伦理学、社会学、心理学等专业背景 |
|
院外社区代表 |
1 |
非医药专业背景,有志于受试者保护工作 |
二、岗位职责
1. 对本单位承担和/或实施的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项目(药物临床试验、医疗器械临床试验、体外诊断试剂临床试验、医疗新业务、新技术、涉及人的临床科研研究等)进行独立、称职、及时的伦理审查,包括初始审查、跟踪审查和复审;
2. 担任会议审查项目的主审委员,完成会前预审;
3. 参加伦理审查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必要时增加会议频次),全年出勤率不低于75%。
4. 参与对已批准项目的跟踪审查(包括修正案审查、年度/定期跟踪审查、安全性审查、方案违背审查、暂停/终止研究审查、研究完成审查等);
5. 受理研究参与者的投诉并协调处理;
6. 签署并遵守保密协议及利益冲突声明,承诺对伦理审查工作中获知的敏感信息履行保密义务;
7. 参与伦理委员会相关培训及继续教育活动,定期接受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伦理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培训。
三、任职要求
(一)基本条件
1. 思想政治素质高,为人正派,坚持原则,爱岗敬业,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2. 致力于保护研究参与者的合法权益和安全,能够认真履行委员职责;
3. 同意公开自己的姓名、职业和隶属机构;
4. 同意应要求公开与参加伦理审查工作相关的劳务补偿;
5. 同意并签署利益冲突声明及保密承诺;
6. 原则上任期至少满一届(5年),可以连任。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离任的,应提前2个月向伦理委员会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
(二)专业及职称要求
1. 医学、药学、护理、医学检验等专业背景者: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丰富的临床研究经验、接受过系统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GCP)培训者优先。
2. 管理学、法学、伦理学、社会学、心理学等专业背景者: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有志于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工作。
3. 社区代表(非医药专业人员) :无学历限制,热心公益事业,有志于研究参与者保护工作。
(三)培训要求
委员上岗前应满足以下条件:
四、任期与聘任
1. 伦理委员会委员每届任期不超过5年,可以连任。
2. 委员可根据需要进行变更,如有变动应及时补充,以保证足够数量的委员开展工作。
五、劳务报酬
依据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伦理审查费管理办法(试行)》及医院财务相关规定发放。
六、遴选与任命
1. 伦理委员会对报名材料进行初筛,综合专业背景、性别、年龄结构、时间保障、培训完成情况等因素提出候选人名单。
2. 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由伦理审查委员会委员协商推举或者选举产生,由医院任命。其他委员经医院办公会审议通过后,以医院正式文件发文任命。伦理审查委员会自设立之日起3个月内应完成备案,并在国家医学研究登记备案信息系统上传信息。
七、报名程序
1. 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7月10日止。
2. 报名方式:请填写《南方医科大学第五附属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委员报名表》(见附件),将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Ny5yllwyh@outlook.com。报名材料包括:
(1)《南方医科大学第五附属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委员报名表》电子版;
(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
(3)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扫描件;
(4)执业资格证书扫描件(如适用);
(5)GCP培训证书及伦理培训相关证书扫描件(已取得者提供)。
如需咨询或面谈,请联系医学伦理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张锦丹
联系电话:020-62236064
办公地址:南方医科大学第五附属医院10楼科教科
南方医科大学第五附属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
2026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