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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内采购二次公告(婴儿配方奶粉采购项目)
发布时间:2023-07-12 17:40:43

根据我院业务发展需要,近期拟婴儿配方奶粉进行采购。现根据相关规定特此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需求

1.项目编号:NYWYH20230011

2.项目名称:南方医科大学第五附属院婴儿配方奶粉采购项目

3.服务期:两年

4.项目限价:9.45万元/年,18.9万元/两年,按实际采购量进行结算。项目分成三个包,详见下表:

项目包别

品名

单位(10克/份或10ML/份)

年采购预算量

单价限价(元/份)

包一

婴儿配方足月奶粉

10克

50000份

1.31

包二

配方早产奶粉

10克

10000份

1.175

包三

配方足月液态奶

10ml

25000份

0.69

注:

(1)各供应商对各产品的单价报价不得高于该产品的单价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

(2)因各厂家奶粉包装重量不同,表格中规格及单位仅便于各公司换算报价,供货时须以正规厂家包装。

(3)包一采购3个不同品牌奶粉的3家供应商;包二采购3个不同品牌奶粉的3家供应商;包三采购2个不同品牌奶粉的2家供应商。

5.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附件1采购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

二、提供资料相关事项

1.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717日下午17点30

2.报名方式:电子邮件报名

3.报名所需提供资料及要求:详见附件3报名资料

*温馨告知:报名资料除封面外,其他材料须双面打印,打印出来的资料盖章后,扫描成PDF版,各报名供应商应确保所提供报名资料一定要真实、完整、清晰可辨,报名资料模糊不清、难以辨认,视为未提供处理,由此造成报名不成功、不能进入评审环节等严重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4.评审时间及地点:待定(根据医院工作安排通知符合要求报名公司)

5.第一次报名成功公司无需再次报名。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体工商户,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供应商如是生产厂家,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如国家另有规定,从其规定,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标识所查项,并加盖公章;

3.供应商如是经销商或代理商,须提供市场监督部门的有效期内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证明,其中备案经营项目须包含婴幼儿配方奶粉,如国家另有规定,从其规定;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标识所查项,并加盖公章;

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需提供承诺函,承诺函必须包含相关文字内容,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注:供应商若不能同时满足以上条件则视为投标参与无效。(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其参加评审资格和成交资格)

四、联系方式。

冯老师:020-61780580(采购业务咨询)  邮箱:nywycgb@126.com

老师:020-61780303(项目需求咨询)

刘老师:020-61780096(投诉举报电话)

联系时间(工作日):上午 8:30-12:00,下午14:30-17:30

附件1:采购文件.docx (88.88 K)

附件2: 报名表.docx (12.28 K)

附件3:报名资料.docx (49.23 K)

 

 

 

南方医科大学第五附属医院

2023年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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