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设备器材科 发布时间:2018年03月27日
根据我院业务发展需要,近期拟进行手术室维修更换新风机组(包括室内外机组)。现根据相关规定特此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公司提供相关资料。
一、 项目内容:手术室维修更换新风机组(包括室内外机组)
二、 提供资料相关事项
1.时间:2018年03月27日~04月02日
2.截止时间:2018年04月02日下午5点
3.资料递交地点:南方医科大学第五附属医院住院部医技楼四楼设备器材科(地址:广州市从化区从城大道566号)
三、相关条件
1、参与者要求:本项目参与者除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①必须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人;
②只允许为独立法人,不接受联合体;
③参与者具有经营范围必须含有净化设备,或医疗洁净系统,或净化安装,或室内空气净化,或手术室净化系统或通风设备系统内容;
④所推荐设备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适用于纳入医疗器械管理范围的设备)。
⑤如参与者为代理经销商,须提供制造厂商或代理经销商对所投产品的合法有效授权证明文件。
2、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参与采购。
四、需要提供的资料(以下资料须加盖经销公司公章)。
1)资料封面(格式自定、要求必须填写项目名称、代表授权人名字和联系手机)
2)参考报价一览表(含易损关键部件、常用维修配件、配套器材、附属用品等)
3)提交设计、施工方案,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提供平面布置图、立面图、设计方案介绍以及《材料表》和《概算价》。《概算价》应列出明细表,重要设备应列出品牌、型号、参数和价格。本阶段为各投标单位自愿免费服务阶段。
4)产品宣传介绍资料(由制造商印刷的彩页)
5)公司经营范围必须含有净化设备,或医疗洁净系统,或净化安装,或室内空气净化,或手术室净化系统或通风设备系统内容;
6)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叁级(含叁级)以上机电设备安装专业承包资质;
7)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
8)售后服务计划及承诺
9)法人代表授权书
10)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附件 资格证明文件
1、制造商向报价方针对本次报名所出具的授权书(须加盖制造商公章);
2、报价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报价方公章);
3、报价方国税、地税副本复印件(须加盖报价方公章);
4、报价方组织代码机构副本复印件(须加盖报价方公章);
5、其他报价方认为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
五、联系方式
1.联系人:侯先生 徐小姐
2.联系电话:020-61780086 传真:020-61780086
南方医科大学第五附属医院
2018年0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