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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将于7月15日与全市公立医院同步调整医疗服务价格
发布时间:2017-07-14 10:09:25
尊敬的各位患者朋友:
    根据国家、省、市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价格机制改革的决策部署,我院将于2017年7月15日零时与全市152家公立医院同步调整医疗服务价格。 为不影响您的正常就医,我院挂号等就医流程不变,同时,您对于此次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工作有任何疑问都可向我院医改咨询办公室咨询。 咨询办公室地址:外科楼1楼(镇泰楼)“医改咨询办公室”。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广州地区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7月15日正式启动 经省政府同意,广州地区公立医院综合改革7月15日正式启动,同城同策、同级同价。全市行政区域内的中央、省、市、区、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及解放军、武警部队举办的公立医院同步实施,全面取消药品加成,执行新的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全面推进公立医院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价格机制、人事编制、收入分配、行业监管等方面的综合改革。
基本原则
 1.坚持联动推进,按照属地负责的原则,广州地区所有公立医院,包括省属、市属、区属医院,国家部委、解放军、武警、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在穗举办的公立医院,均纳入本次改革范围,同步联动推进,实施同城同策、同级同价、分类实施。 2.坚持创新突破,在中央和省确定的改革方向及原则下,鼓励广州地区各类各级公立医院和有关部门充分发扬首创精神,在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价格机制、人事编制、收入分配、行业监管等领域勇于探索、大胆创新,努力在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上取得新突破,切实建立起适应改革发展需要的体制机制。
改革目标
 1.使群众就医费用更趋合理 2.促进医疗服务质量明显提升 3.促进医院运行管理更加科学
主要改革任务
 1.推动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改革 2.建立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 3.强化医保的基础性作用 4.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 5.推动建立分级诊疗制度 6.构建各类医疗机构协同发展的服务体系 7.提高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水平 医改后门诊诊查费收费标准 ➨取消挂号费,将挂号费并入门诊诊查费:价格调整后,挂号费并入门诊诊查费,普通门诊诊查费标准10元,副主任医师门诊诊查费20元、主任医师门诊诊查费30元,都是按照普通门诊诊查费的报销标准,报销标准统一为每人每诊次7元。诊查费报销不占用普通门诊报销额度。
   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医保支付标准 自付金额
挂号费 取消 - -
普通门诊诊查费 10元 7元 3元
副主任医师门诊诊查费 20元 7元 13元
主任医师门诊诊查费 30元 7元 23元
 
价格调整原则
 坚持“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原则,按照“腾空间、调结构、保衔接”的步骤,积极稳妥推进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调价补偿控制在取消药品加成而减少合理收入的80%左右。 医保政策联动
 发挥医保政策的基础性作用,保障参保人员基本医疗待遇,将调价后符合医保目录规定的基本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报销范围,报销比例不变。
另外,将原自费的门诊诊查费纳入医保报销范围,报销标准为每诊次7元,参保人普通门诊就医诊查费负担比原来减轻1元/诊次。   摘自:广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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